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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田大交通标识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有关规定,广州市田大交通设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在广州市花都区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田大交通标识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验收结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田大交通标识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江文强 13509299112
编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何光林 13640247177
附件:
1. 《田大交通标识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 《田大交通标识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下载:1592665941.rar (已下载10次)